区县
市级部门
搜索

区县

乡镇(街道)

  • 请点击区县获取乡镇层级站点

村(社区)

  • 请点击镇街获取村社层级站点
你选择的是:
当前位置: 首页> 便民提示

有补贴!2024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项目开始申报啦→

日期: 2024-04-02
订阅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装配式农房作为一种新型的乡村住宅形式正逐渐改变着我们的乡村面貌。

装配式农房设计图

日前,大家关注的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项目开始申报啦!

申报需要哪些条件?如何申报?

满足条件

● 在同一集中连片新建农房的地块内,申请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农房不少于3栋。

● 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装配式钢结构(非轻钢)。

● 除基础外,其他主体结构构件(梁、柱、楼板、内外墙板、楼梯等)全部采用工厂化生产的构件进行现场组装。

● 建房人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申报程序

申请

拟建设装配式农房的建房人以户(企业)为单位,向建设点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

申报

村(社区)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汇总形成《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向乡镇(街道)报送《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

初核

乡镇(街道)接到村(社区)的申报材料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初核,填写《初核意见书》,并将满足申请条件项目的《初核意见书》、《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上报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复核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复核。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完成项目复核后,优先选取满足申请条件的、建设装配式农房户数较多的项目,填写《2024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前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委。

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委强力推进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工作,并联合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农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

● 对农民建设自住自用的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500元/㎡。

● 对企业(个人)建设用作民宿等经营性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200元/㎡。